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0531-86129898
新闻专栏
通知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新闻专栏>>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资产)
2025-06-04 190 返回列表

关于做好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

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5〕42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名单库出入库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全省符合入选标准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

二、2025年名单库入选标准和不予入库的情形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分支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进入名单库。

1.已在财政部门备案且通过单位会员资格年度检验;

2.具有5名(含)以上通过执业会员资格年度检验的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和分支机构独立计算);

申请进入珠宝分库的评估机构应具有5名(含)以上通过执业会员资格年度检验的资产评估师(珠宝);

3.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4.具有运行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名单库。

1.受到警告(含)以上行政处罚未满5年(以2020年5月27日起算,下同)的;

2.收费标准高于或低于全部申报评估机构平均收费标准10% 的;

3.受到通报批评(含)以上自律惩戒未满5年的;

4.分支机构的总公司或总所未申报或不满足规定条件的;

5.申报过程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6.从名单库除名未满5年的。

三、予以除名的情形

    以往已入选名单库的评估机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从名单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推荐入选名单库。

(一)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因违反资产评估法或者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被有 关部门处罚的;

(三)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的;

(四)已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五)违反行业自律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含)以上自律惩戒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司法评估的;

(七)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

(八)未按照在中评协报备的收费标准计算评估费用的;

(九)已被财政部门注销备案的。

  四、具体要求

要认真填写规定表格,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以word版提交《申请进入名单库评估机构表》(附件1)、《申请退出名单库评估机构表》(附件2),机构名称应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中的名称保持一致。《收费标准公示书》(附件3)的“评估机构名称”应用全称且与印章名称保持一致;公示书应横置不得竖放,加盖公章后以PDF形式提交。

要及时报送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以压缩包形式于2025年6月13日前发送至业务监管部邮箱(sdpxjg@163.com)。压缩包和邮件均以“评估机构全称+2025年人民法院涉执财产处置司法评估机构申报材料”命名。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张 宁  0531-82990178

史 凯  0531-82990180

 

附件:

1.申请进入名单库评估机构表

  2.申请退出名单库评估机构表

  3.收费标准公示书

 

      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申请进入名单库评估机构表.docx

附件2:申请退出名单库评估机构表.docx

附件3:收费标准公示书.docx

二维码
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手机:13475968596 电话:0531-86129898 邮箱:sx_fdc@sina.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8E室
Copyright © 2025 山东三鑫房地产不动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09051543号  XML地图